从黑暗中走出来一人,她夹着棍子,一手擦汗一手剥糖,乌黑的瞳孔隐隐闪着兴奋,方含溪懒洋洋地瞥她一眼,啧了声:“不打了,死了就不好玩了。”
“不是我说,这么个渣男留着干嘛?还有啊,我方才打的时候使劲往他裤裆里招呼,不过这男的挺狡猾,硬是不让我碰到一点,哼!”
“嗯?”方含溪弹了弹烟灰,像是和自己说话,又像是对程苑说,“轻易放过他太亏了,有些野兽喜欢将猎物折磨得半死不活再吞下去,那样比较有趣。”
程苑打了个冷颤,抱着她的小棍子道:“啧,你像个变态!”
“谢谢夸奖。”
方含溪将抽了一半的烟扔到垃圾桶,扫尾的工作交给程苑,她两手插兜,晃晃悠悠走出了巷子,随后发呆似的站在路边灯下。
温暖的灯光将她的影子拉长,江云白脱掉了闷热的西装,只剩下一件白衬衫,他笑了笑,有点无奈:“揍人了?”
“嗯,揍了个人渣。”
方含溪比江云白矮了半个头,五官秀美柔和,只不过在盯人的时候,会浮现出绝对的强势和森冷。
“都说了,交给我就行。”
他们在灯光下站定,夏季的夜晚依旧是闷热的,被汗水浸湿的感觉不好受,方含溪轻声道:“江云白,安安什么时候才能吃我做的小蛋糕?”
…。
江云安做了一个梦,梦里不是他与宋回鱼的点点滴滴,而是七八岁的沈之让。
这个年龄段的沈之让很胖,圆乎乎的像个球,原本精致的五官也变了形,因为他身上总带着一股奇怪的味道,所以同龄的孩子不喜欢他,甚至欺负他、打他。
江云安为了保护沈之让,学会了打架、骂人,只不过他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字:你真讨厌、你是坏蛋、你长得真丑、你才臭!
“江云安,你好笨。”
脸上再一次挂彩的沈之让递给同样狼狈的朋友一颗糖:“别再管我,他们就不会欺负你了。”
“我不!”
江云安嚼着甜甜的奶糖,说话含糊不清,他琥珀色的瞳孔充满了天真与温暖,凑过来亲了亲沈之让的脸颊,突然道:“胖仔,你这么容易被欺负,以后怎么办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沈之让搂着江云安的肩膀,非得让人靠着他,完全不管这个姿势所带来的别扭。
“唔…我想到一个办法!”
江云安忽然高兴起来,未褪去的婴儿肥让他更为可爱:“胖仔,你娶我当老婆,我保护你一辈子。”
“我娶你?”
沈之让和江云安大眼瞪小眼,过了很久很久,他喉咙酸涩,声音沙哑:“好,你以后就是我的老婆。”();